楚雄:2016年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103件

发布时间:2017-02-17 07:38:48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6年,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工作力度,紧盯受理、办理、研判、督办等环节,加强信访件办理过程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全州打赢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全年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信访举报10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失实85件,属实(含部分属实)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拓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健全完善信、访、电、网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注重从执纪审查、行政监察、常规巡察、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坚持“严”字当头,无论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小、资金多少,只要涉及举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受理。同时,要求州、县直相关部门收到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转同级纪委按程序办理。

明时限,细化流程控制。围绕扶贫领域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立案查处的,严格按照时限办理;未立案查处的,一律要求2个月内报结果,情况复杂需延期的要写出书面申请。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所有信访举报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做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从信访举报受理到立案归档,都由信访举报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各环节之间“无缝对接”,实现办理工作规范、高效,确保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

重研判,精准排查线索。加强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分析研判,建立集体排查机制,慎重甄别筛选,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将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相关信访举报作为交办的重点,从严从实办理。每季度开展信访分析,对信访举报的问题类型、被举报人的职级层次等情况进行梳理,从中把握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以及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信访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严督办,全程记实追责。建立电子和纸质两套台账,全程记录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流程,月底对全州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过电话督促、实地指导、听取汇报、调查卷宗等方式对交办的信访件进行督办,实行季度对账“清零”通报,对久拖不办、压件不查、弄虚作假等情况进行严肃追责。目前,已对交办信访件办理缓慢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王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