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江市纪委认真抓好窗口、归口、关口、开口“四个口”,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打开窗口接受信访举报,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线索支持。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接受信访举报,认真分析研判,善于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线索。切实发挥反腐败工作头道工序的优势和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加强与信访局、民政、审计、政法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多渠道获取问题线索,把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筛选出来,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线索支持。2016年受理信访举报608件,比去年的385件上升了57.92%。认真解决群众诉求,不推诿问题,不上交矛盾,受理业务范围外来访75次192人、来电91次。
统一归口管理信访件,防止问题线索流失。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各纪工委收到的信访件,统一签收登记,一信一码,严格按照《云南省纪委监察厅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程序办理,对每一条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进行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严格规范信访件接收、登记、呈阅、转办、督办、审核、办结等手续,严格按照规定报批和处理信访件,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加强线索排查和处置,防止案件线索积压、超时未办。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杜绝泄密和不按规矩办事。
严把关口强化信访监督,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对信访举报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报领导批准后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性、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采取提醒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对1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监督。要求上报办理结果66件,发督办通知2份、整改通知4份。办结省纪委交办的6件信访案件。提高办理质量。对疑难问题直接参与查办,进行现场督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手续不完备不放过,材料不规范不放过。发《整改建议》3份、《责成说明问题通知》2份,使一些重要信访问题得到处理落实。对省纪委领导包案督办的5件信访件进行督办,立案审查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对农村危房改造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问责6个单位、46名责任人;对民政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问责15个单位、19名责任人,及时追回了违规资金。信访室直接查办信访案件3件,函询2件,开展信访谈话3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 达到了严格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的目的。
主动开口宣传成效,提高工作影响力。转变过去信访工作只做不说的观念,既坚持原则做好工作,又积极主动宣传成效,实现了“做”和“说”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针对一些群众不清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不知道如何进行有效检举控告的情况,在丽江电视台作了“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倡实名举报”专题宣传,使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比去年下降10%,进一步聚焦了工作主业。(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