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处置问题线索109件

发布时间:2017-02-07 07:52:46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龙陵县积极发挥信访举报作用,通过畅通渠道、研判督查、规范处置、信访回复“四方辐辏”,稳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探新路,畅通渠道。为了畅通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渠道,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拓宽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渠道,在全县和各乡镇设立了“信访举报投诉箱”,收集群众的来信来访;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形成了集网站、微信、电话、来信、来访五位一体的立体举报网络,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举报投诉环境,收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实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无死角。

动真格,研判督查。认真开展信访举月报、季报的分析研判,针对反映次数多、问题集中、矛头指向明显的问题,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线索集中排查。同时积极推进信访监督,对反映一般党员干部、单位集体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不具体、线索笼统的信访件,按照规定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置,早提醒,早预防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对有线索具体的信访件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方式转交下级纪委纪检组及相关科室办理,要求按时办理完成,对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结的须向县纪委报告,申请延期,防止压件不办,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

下功夫,规范处置。建立了责任明晰的线索办理机制。明确承办室主任或承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承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办理时限,办理超时限的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监督管理的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节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提请审理提前介入,尽快做出处分决定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9件。拟立案28件,初步核实44件,谈话函询70件,了结81件。

见实效,信访回复。以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由信访件调查组人员约请举报人当面详细反馈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维护举报人的知情权。对群众匿名举报的信访,由调查组根据信访举报内容,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详细公开调查情况,切实解决信访难题,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对纪检机关的信任度,让群众在反腐败中有更多“获得感”。(杨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