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5件,已办结12件,立案查处1件,正在办理3件……2016年,文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受理和转办督办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归口办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张贴到17个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内,明确受理范围和受理方式。对在开展巡察、专项检查以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在当天或次日移送市纪委信访室,对不报或瞒报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建立台账,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指定专人建立专门台账,逐一对反映对象、反映问题以及问题属地、办结时限进行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3个工作日内分流办理,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和可查性进行排查评判,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
落实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建立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凡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由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领导主动研究,分管领导对办理结果审核把关,信访举报部门和纪检监察室共同负责做好具体督办工作。
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态势。坚决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典型问题,对因监督不力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既查处当事人,又要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落实“依纪依规与快查快结”工作机制,通过对“蝇贪”的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释放强烈信号,形成高压态势,形成“问责一个、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