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不断规范信访办理程序 受理信访举报97件

发布时间:2017-02-03 07:48:24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昌宁纪委监察局将纪检信访作为获取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加强信访自身建设,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97件,同比增31.08%。

领导重视亲自抓。明确信访工作由纪委副书记分管,每个案件线索都经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把关,同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县直纪委(纪检组)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按照联系片区划分信访责任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领导配合抓、业务部室共同抓,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体系。

依据任务关键抓。按照中纪委“重点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的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换届期间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有效防治带病提拔。

区分线索科学抓。对所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在信访线索的受理分配上,根据反映问题初步分析研判,确定转办、承办各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分局或相关部室;对重大问题线索,召开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重点查办;对初步核实的信访线索进行集体会商,该了结的了结,该立案的立案,并结合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查实的问题区分对待,妥善处理。

明确职责对口抓。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引导信访人逐级反映,对业务范围外的举报事项,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对受理的信访件,严格信访举报处理程序和标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案件依纪依法及时处理到位。

以人为本区别抓。本着爱护干部这一职能,认真做好信访初核工作,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给违纪者以惩戒,还受冤者以清白。2016年以来,为50余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保护了干事创业积极性。

提效增质跟踪抓。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建立信访督办制度,对未办结的案件采取电话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督促按时办结;对个别处理不力、进度缓慢的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带案督导;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采取多个部门联合会办、督办的方式予以解决。(赵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