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向我们反映的扶贫领域问题,我们将按照信访工作要求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您反馈”。2016年11月,大理市启动实施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工作以来,坚持以“三条主线”串联全盘工作,进一步畅通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渠道,认真处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8件,立案查处1件,给予开除党籍3人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3人。
以畅通诉求渠道为主线,广泛收集群众信访问题。将《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张贴到118个村(居)委会、1015个村民小组,广泛公布受理信访举报的电话、邮箱、地址,明确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多渠道广泛收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线索。加强与市委群众工作局(市信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主动对接基层,开展领导接访、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四访”活动。
以集中排查问题为主线,深入开展大清理和“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本级、乡镇收到或发现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对2016年以来收到的扶贫领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在巡察、审计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进行重新梳理清查;对2016年已办结的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再审查、再复核,从事实、定性、处理、反馈等环节入手进行分析研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系统研判,发现处理不当的重新启动初核程序。
以严格办理时限为主线,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处置销号”制度,做到落实一个、销号一个。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甚至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坚持“一案三查”,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薛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