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2016年重复举报量同比下降25.6%

发布时间:2017-01-15 08:23:33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6年,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重复举报量29件(次),同比下降25.6%。”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州重复信访举报进一步减少,从区域来看,芒市、瑞丽及盈江等三县市2016年接受重复举报件均为0件(次)。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

严格办信重规范。2016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处置问题线索,利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信访举报件的登记录入,避免重复统计。区别对待初访和重复访,对初访件,力争一次性处置到位;对重复访,认真了解缘由,找到问题症结;始终把信访举报答复工作作为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来抓,做好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引导举报人息诉罢访。从州纪委随机抽查情况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件的规范程度和群众满意度均大幅提升。

全面排查清存量。坚持全州一盘棋,加大对重复信访举报件的全面排查及办理力度。2016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次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切实推动信访举报件分流办理“清存量”和问题线索处置动态“清零”,所有信访举报件得到及时处置,从源头上解决重复举报;对久拖未决的重复信访举报积案,列出明细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零积压”,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力遏制信访举报增量;针对出现的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信访的问题,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包案督办促解决。“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的背后,都有一双期盼的眼睛,绝不能辜负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职,采取开门接访、领导接访等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对久拖未决的重复信访举报积案实行领导“包案”督办,推动群众反映信访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对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梳理分类后对未办结和办结后仍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建立台账,明确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按“五账工作法”对信访件进行统一管理,随时掌握查办进度,及时提醒督办,提醒承办人按时办结。对处置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对案结事了的逐件销账。

“通过规范办信、全面摸排、专项整治、包案化解,一批重复信访积案得以彻底化解,信访举报步入依纪有序轨道。”州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我州信访举报环境发生很大改变,越级访、重复访呈下降趋势,在“家门口”反映诉求成为群众的首要选择。(王卫东 夏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