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12月,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共接收信访举报97件,同比增长31.08%;共处置问题线索294件,增长124.43%,其中谈话函询189件次,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64.28%。”这是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中,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交出的成绩单。
2016年,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信访举报、线索登记、决策处置等环节入手,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信访举报畅通化。建立、完善与巡视、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大监督执纪视野和问题线索收集范围。同时,不断改进问题线索收集方式,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积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采取走村入户下访、开设网络监督平台、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线索登记归口化。注重加强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案件线索进行受理登记,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强化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同时,结合领导班子换届考核工作,对所有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一次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对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了问题线索的及时处置。
决策处置透明化。在问题线索的处置过程中,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明确委局领导和各室接收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进行受理登记,并根据线索来源、反映问题、涉及人员、时限要求、可查性大小等因素,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清理暂存线索,消化增量、减少存量,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殷彧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