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本身就具有强大震慑作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监察委员会办理的一起县直部门直属单位会计挪用公款案,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高某某是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单位盂县地产开发公司(盂县地产中心)的会计,为了满足疯狂购买彩票的开支,他在2017年4月至5月期间,先后挪用大量公款。其间,正逢山西省盂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摸底建档。高某某认识到自己虽不是共产党员,但是公职人员,属于新组建挂牌的县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为争取宽大处理,高某某经过反复思想斗争,于2017年5月24日到盂县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
经盂县监察委员会调查,高某某利用担任盂县地产开发公司(盂县地产中心)会计的职务便利,私自开具现金支票,2个月内从盂县地产开发公司单位账户分6次提取现金近74万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网络彩票。高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性活动。根据相关规定,经盂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某某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盂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高某某投案自首的主要原因,就是慑于党中央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前,高某某并非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盂县监委成立以来,围绕实施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全县1500余个单位、近4万名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逐一进行摸底建档,特别是对全县所有从事会计、出纳等工作的特岗人员进行了专项统计,并全部填写了个人事项报告表。面对监察全覆盖,高某某承受着极大的精神压力,最终主动来到县监委投案自首。他在《反思材料》中写道:“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大摸底,我作为特岗人员(会计)也填写了《个人事项报告表》,终于明白自己也是监察对象中的一员,结合如今反腐败高压态势,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我最终选择了到县监委投案自首。”
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扩大监察范围,对所有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真正把所有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必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曹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