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廉则政清,政清则国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铁腕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夯实制度体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体制,推动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
重拳反腐,形成震慑
8月27日,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届末之年,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反腐不收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重拳反腐,惩贪去恶,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查处“关键少数”毫不手软。截至今年6月底,十八大以来,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80多人、局级干部8600多人、县处级干部6.6万人。对“关键少数”的惩处力度不断增强,查处从严,形成震慑,既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也使广大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
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绝不松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截至今年6月底,十八大以来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3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64.8万人,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对国际追逃追赃狠抓到底。天涯海角,虽远必追。连续四年组织“天网行动”,向外逃腐败分子发出红色通缉令,杨秀珠、李华波等重点“红通”嫌犯被缉拿归案或投案自首,共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赃款86.4亿元人民币,一大批怀揣“异国避罪梦”的外逃腐败分子陆续落网,让腐败分子永无“避罪天堂”。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6年岁末,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最新判断,人民群众拍手称赞,党心民心极大提振。
强化监督,问责必严
政贵在行,事成于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于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推动党内监督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减存量、遏增量,防止腐败势头蔓延。截至今年6月底,十八大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36.2万件,立案141.8万件,处分140.9万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4万人。
严肃问责敢动真格。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真问责、真处理,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坚决查处了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严肃问责,467人受到责任追究;对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涉及的477人严肃处理;严肃查处辽宁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955人受到责任追究;对民政部党组、派驻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分管副部长、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
强化自我监督。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严格约束监督执纪权力,严防“灯下黑”。截至去年底,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218人、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我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理门户,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标本兼治,扎紧“牢笼”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部署,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把管党治党、正风反腐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制度成为正风反腐的利器。
从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再到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共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80余部,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为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标本兼治,方能防患未然、赢得主动。有关反腐问题专家表示,要以完备的制度建设为抓手,用制度来规范党组织、党员的行为,把制度当成尺子来丈量党的一切工作,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姜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