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派驻 擦亮监督“探头”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四

发布时间:2017-09-28 10:21: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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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中央纪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举办了二〇一七年度纪检组及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资料图片)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党中央依据党章规定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党内监督体制的重大改革。

从十八届党中央依据党章作出决定,到制定改革路线图,再到党章第43条从“规定”变为“现实”,派驻全覆盖迈出了坚实步伐,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实践是最好的阐释,数字是最好的说明。2016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2600件次,立案780件,给予纪律处分730人,同比分别增长134%、38%、56%。

派驻纪检组交出的成绩单,不仅印证了“不是没有问题,而是监督不到位”的判断,更表明了推进派驻全覆盖这一重大决策的现实意义。

派驻全覆盖,实现党内监督的重大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2015年3月25日至27日,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分别举行见面会,欢迎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任职报到。这些新任纪检组长履新,标志着派驻全覆盖迈出了关键一步。

派驻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我们党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开始探索,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就明确提出,中央纪委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经过半个多世纪探索,党的十八大以前,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只派驻50多家,还有近三分之二没有纳入监督范围。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地位重要,影响力大。“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推进派驻全覆盖,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监督不留空白。”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掀开新篇章,实现派驻全覆盖提上日程。

2014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全面派驻;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派驻全覆盖的改革路线图。

2015年1月,经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等单位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监督50多个部门和单位。过去,中央纪委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派出纪检组,也没有向人大、政协机关派驻,监督留了不少空白。这新设的7家派驻机构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对实现派驻全覆盖具有里程碑意义。

理论积累和实践探索渐趋成熟。2015年11月,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党内监督真正覆盖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

“从作出决定到落实,两年时间实现全面派驻,这是我们党推进党内监督的重大突破。”庄德水表示,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

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

2015年4月初的一天,一局级干部匆匆退回了多占的住房,因为她听到了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组建的消息。后来,该干部受到了严肃的纪律处分。派驻纪检组的震慑效应可见一斑。

按照《方案》规定,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要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

与改革前相比,被监督单位从52家增至139家,而派驻机构却从52个减少到47个。面扩大了,量增加了,派驻机构数量却减少,全覆盖如何实现?

改革的本质是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实现精简高效,是推进派驻全覆盖的一大亮点。”青岛大学反腐倡廉研究中心教授张德友指出。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

如此,综合派驻随之产生,即把有限的人员集中起来、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在一处办公、监督多个部门。“这是重大的组织制度创新,综合派驻改变了‘点对点’派驻的单一模式,让纪检组‘吃一家饭、管多家事’,完全是一种全新探索。”张德友表示。

新设的47家派驻机构,其中,20家实行单独派驻,主要监督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的20个部门;27家则为综合派驻,负责监督余下的119个单位。综合派驻占派驻机构总数的57%、被监督单位总数的86%。

规范有效的工作离不开科学严密的制度设计。《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等制度相继出台,为纪检组全力履职尽责提供有力保障。

上行下效。2016年3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3级派驻全覆盖。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基本上完成了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敢于担当,勇于监督,派驻纪检组有为有位

“一名干部开公车回老家,并让有业务关系的公司帮助布置儿子婚礼场地,很多人认为这是小事,批评一下就行了,但我们强调这是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张立军说。

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勇于问责,敢于发声、勇于亮剑;有为有位,有位有威,有“样”有“范儿”。这是派驻全覆盖以来,对派驻机构的生动写照。

这一“敢”一“勇”的背后,是全覆盖后派驻机构的定位更精准、职责更明确、任务更清晰。派驻纪检组更加突出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这一本质特征,牢牢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一心一意干纪检。派驻机构更加恪守本职,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把派驻全覆盖的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这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全覆盖的根本目的。

驻在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是派驻纪检组监督的重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这是2015年12月28日,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局副巡视员杨绍丞违纪问题首先提到的。

派驻纪检组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其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驻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先后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4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4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国办某单位一名司局级干部长期接受他人安排打高尔夫球,且不收敛、不收手。驻国办纪检组在查处其本人的同时,对其所在司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共4人进行问责。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以问责为抓手,推动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两个责任”,2017年上半年,对4家综合监督单位相关部门15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司局级干部12名。

“中央纪委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这是驻在部门多数人的感受,也道出了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省区市纪委派驻机构也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浙江省各级派驻机构共立案1863件,纪律处分1974人。海南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从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共处置问题线索282件,谈话函询32件,初核244件,立案66件,纪律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王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