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通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20 10:20:2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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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顺义区龙湾屯镇树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月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2月,梁月启提议召开村两委班子会,研究决定发放2016年度防汛、防火工款共计2.2万元,后村委会在未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按每人600元标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工作补贴。梁月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通州区漷县镇张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武永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张庄村按照村两委班子会议决定向村民发放春节慰问品,同时,另向本村村干部发放春节慰问品68份,价值共计9010元。武永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党委原副书记、原副主任郑拴虎,党委委员、副主任齐佳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3年4月,郑拴虎经批准带队赴希腊、塞浦路斯、以色列进行交流与合作洽谈期间,绕道圣托里尼岛、利马索、帕弗斯等地参观游览;5月,齐佳经批准带队赴澳大利亚、新加坡进行交流与合作洽谈期间,绕道埃尔斯岩风景区、凯恩斯市及附近岛屿等地参观游览。郑拴虎、齐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2015年7月23日至28日,该院组织38名思政教师赴青海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私自变更行程、增加景点,借机公款旅游,同时存在违规携带家属以及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法政学院党委书记朱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长王吉林受到诫勉。

2.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振清提供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该委员会多次无方案、无公函接待来访人员,共报销餐费9.1万余元。其中一次为掩盖超标准接待事实,分5次报销餐费。刘振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廊坊市安次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玉民为其孙违规操办“百天宴”问题。2017年5月11日,孙玉民在某酒店为其孙举办“百天宴”,违规宴请单位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孙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开滦集团公司保卫部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张凯旋为其母操办丧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25日、26日,张凯旋在为其母亲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张凯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长治市原副市长陈鹏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6年清明节期间,陈鹏飞要求私营企业主陪同其前往方山县北武当山、汾酒文化园等景区旅游,并由企业主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2000元。2017年4月,陈鹏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同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粮食局局长李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4月至2016年底,李海主持局务会研究并经其签批,该局违规为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发放通讯补助共计21900元,其本人领取1650元。原粮食局纪检组组长宋志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且违规领取通讯补助1650元。2017年5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平定县卫生监督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张向军、副所长张润平、郭守义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3月3日,张向军主持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单位职工外出参加培训。3月3日至6日,由张润平带队,该所一行8人在前往贵阳参加培训期间借机公款旅游;3月9日至13日,由张向军带队,郭守义等一行5人在前往厦门参加培训期间借机公款旅游。两次违规公款旅游共支付相关费用9320元,并为外出参加培训人员违规发放误餐补助共计4400元。2017年6月,张向军、张润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守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交口县石口派出所负责人韩建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韩建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超面积32.6平方米。2017年7月,韩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浮山县国营林场负责人周武常“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11月至2016年8月,周武常利用职务便利,公款支付个人车辆燃油费共计28010元。此外,周武常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周武常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峰,副院长高英,办公室主任王勇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6年8月,刘伟峰调任海勃湾区人民法院院长之后,区人民法院公车改革已结束,因公务用车紧张,高英和王勇商定,暂时将刘伟峰使用的私家车作为日常用车,该车燃油费和维修费用在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报销。2016年8月至11月,该车加油、维修等费用共计11359元。2017年7月,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满洲里市政府驻大连办事处主任陈永公车私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5年11月,陈永任满洲里市政府驻大连办事处主任后,自己驾驶办事处公务用车上下班、处理个人事务;2017年2月27日晚,陈永在私人会所搞宴请活动;任办事处主任外出招商期间,在领取出差补助情况下,违规报销汽车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2016年在领取车补情况下,仍然领取每人每月100元驻外交通补助。2017年7月,陈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沈阳市皇姑区舍利塔街道建赏欧洲社区党委书记韦东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该社区擅自截留应当上缴的卫生费10234元,除3494元用于社区公务支出外,剩余6740元分五次违规用于为社区干部发放福利。韦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福利款被收缴。

2.新宾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原副局长王志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王志富利用分管县殡仪馆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时任馆长王某礼金1.2万元。王志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规收受礼金被收缴。(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桦甸市公吉乡五间村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6年2月期间,五间村多次违规用公款支付招待费共1.58万元。2017年7月16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万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报账员迟延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伊春市铁力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股长张锻炼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1月,张锻炼借去深圳参加培训之机到南京旅游,并将旅游费用4031元在单位核销。张锻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双鸭山市岭东区中心办事处学府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徐占连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10月29日,徐占连在尖山区某酒店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设宴22桌,并收取辖区内22名低保人员礼金共计3900元。徐占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鸡东县永和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2月至12月,该院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给单位职工发放兼职补贴等合计13.86万元。时任卫生院院长高景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程宏宇(主持行政工作)等人以公务差旅为名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9月19日至23日,时任海州区滨河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宏宇和管委会财务处处长马献民以赴重庆参加培训为名,在缴纳2800元培训费后未至重庆培训,一同前往深圳、昆明、丽江等地游玩5日,共计花费近2万元。程宏宇、马献民以重庆培训机构代开的住宿费和餐饮费发票6000元在管委会下属的连云港润新投资有限公司报销,其余旅游费用二人自费均摊。2017年3月23日,2人分别退缴违规报销费用4400元;6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苏州市姑苏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王松波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节礼问题。2017年1月,王松波任友新街道司法所所长期间,指使下属伪造人民调解员卷宗制作技能大赛活动材料,以发放奖励名义套取财政资金10400元。奖金打到人民调解员个人银行卡后,王松波安排工作人员全部收回,用于春节前违规发放节礼。2017年8月,王松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还街道。(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乘庄村党总支书记汪军明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0月,经乘庄村两委研究并报新登镇党委同意,汪军明带领村两委成员、党员及村民代表共计126人赴外地学习考察过程中,擅自改变部分考察路线,前往某古镇、某影视城等地游览,且存在费用超标情况。2017年1月,汪军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2.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第四党支部委员、鳌江运管所干部陈联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陈联楚在负责鳌江辖区内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名牌香烟5条,并多次收受或索要微信红包共计2820元。2017年7月,陈联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绍兴市华源国土勘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方坚多次违规使用绍兴市华源国土勘测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用于办理个人住宅装修等私事。2017年1月,方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追缴。(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泾县昌桥乡卫生院院长张小兵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张小兵多次私用该院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1000元;违规多次授意该院朱某等人使用该院公务加油卡为朱某等人私车加油共计1830.19元,以冲抵该院公务车辆违章罚款等费用。在审查期间,张小兵主动退出违规加油费用1000元。张小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固镇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献文操办子女婚宴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问题。2014年5月,因女儿结婚,党献文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3000元;9月,因儿子结婚,党献文违规收受下属职工礼金3900元。党献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90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原处长江晓岚组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5月,江晓岚在组织培训班过程中,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擅自采取压缩或变更原计划课程方式,安排参训人员到风景名胜区部分景点进行参观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30364元。2016年11月,江晓岚被免去处长职务;2017年3月,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东园派出所所长刘庆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刘庆贵先后6次收受辖区内某私营医院赠送的3000元礼金和合计价值12000元购物卡。2017年7月,刘庆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春辉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4月27日和5月5日,蔡春辉两次使用下属单位公务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410.39元。蔡春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分宜县钤东街道办规划所干部张外生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月2日,张外生在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情况下,操办乔迁喜宴39桌,宴请亲朋好友、管理服务对象等300余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900元。张外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责令退还。

3.九江市柴桑区马回岭镇红桥村党支部负责人刘显友违规公款赠送礼品问题。2017年端午节期间,刘显友公款购买香烟和菜籽油,到区环保局局长熊家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陈和全家中走访,并分别赠送香烟1条、菜籽油2壶。刘显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熊家春、陈和全受到诫勉处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菏泽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继河,政策法规科科长裴殿成借学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7日至10日,2人到青海西宁参加培训班期间,不参加培训学习,分别到西宁、陕西西安等地游览名胜景点。返回菏泽后,二人将去西宁、西安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共计8809元在菏泽市规划局技术服务中心以差旅费名义报销。王继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裴殿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二人违规报销旅游费用。

2.高唐县清平镇党委政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10月至2015年8月,清平镇党委政府以业绩考核奖励、通讯补助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5.19万元。清平镇人大副主席、财税分局局长刘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对镇党委原书记陆山进行诫勉谈话。(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洛阳市洛龙区卫计委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孙怀伟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1月某工作日中午,孙怀伟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王会纯、办公室主任许晓勇3人违规接受某制药公司业务员李某宴请,且餐后前往某ktv唱歌、饮酒,许晓勇又邀请疾控中心正在休假的工会主席王素芳参加,费用均由李某支付。2017年8月,孙怀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区卫计委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职务;王会纯、许晓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素芳受到诫勉谈话。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区卫计委党组书记李亚军诫勉谈话,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区卫计委纪检组长李小双诫勉谈话。(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恩施市板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廖雪峰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廖雪峰将私人所有的一辆小轿车租给中心使用,用于自己进城开会和下乡,并报销租车费。廖雪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常宁市规划局副局长廖小群、法规股长唐孟金、规划站站长吴帮君借培训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0月27日至31日,3人到海口市参加培训班结束后,转道去三亚旅游,并在局财务违规报销在三亚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属变相公款旅游。廖小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帮君、唐孟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追缴。(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曲江分局执法中队长刘国用等2人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7年3月,刘国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辖区内两名违章建房户主所送礼金共4000元;副中队长何海华收受其中一户所送礼金1000元。此外,刘国用、何海华还存在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春节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的问题。2017年8月,刘国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主任傅新友等4人违规组织旅游活动问题。傅新友于2014年8月组织该管理中心副主任邓志军、消防队长王忠新和街道执法队副中队长刘欢雄等人及家属前往南昆山旅游;2015年11月组织该中心工作人员及刘欢雄等15名公职人员至汕尾海丰县扶贫慰问期间,组织泡温泉活动。以上两次活动费用由与其单位有业务往来关系的两家公司支出,共计花费24000元。2017年8月,傅新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志军、王忠新和刘欢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徐闻县城北乡大黄小学原校长陈耀宗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6年11月14日,时任校长陈耀宗向组织申报将于17日操办其子婚宴10桌。17日下午,陈耀宗在徐闻县城摆设10桌婚礼酒席,违规邀请单位教职员工26人参加并收取礼金共6300元。2017年5月,陈耀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桂平市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保卫科副科长李东海违规收受节日慰问金问题。李东海在抽调参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期间,于2015年中秋节前和2016年春节前违规收受项目承建方节日慰问金4000元。2017年5月,李东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口市秀英区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卫国收受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每年中秋节及春节期间,徐卫国多次收受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赖某某礼金,共计9000元。2017年4月,徐卫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儋州市新州中学总务处主任郭学谟等人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郭学谟与时任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唐着平私下联系,使用该校公车购置年货、送家人、到朋友家拜年。2017年6月,郭学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着平受到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铜梁区南城街道财政所所长王邦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王邦伟在负责巴岳村生产生活便道建设工程项目期间,收受承建商所送礼金9000元。2017年6月,王邦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潼南区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6月,陈桦在为母亲料理丧事期间,违规收受教育系统9名管理对象礼金;审查期间,其退缴违规收受礼金。2017年6月,陈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四川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副主任何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7月,何川主持召开质量管理体系专题培训会后,违规接受所分管的矿用品检验所邀请,参加会后聚餐并饮酒,共计消费3387元,以业务接待费名义用公款报销。何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人员个人承担。(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福泉市马场坪街道黄丝卫生院违规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2月,黄丝卫生院将原办公房出租未入账8000元租金用于干部职工及部分家属到荔波县旅游。2017年7月,院长王启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院长汪云开、孙遇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学校管理中心原主任刘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刘洁在2013年至2015年负责学校基建工程期间,分别在每年春节前接受他人红包共计4500元。2017年7月,刘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威宁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舒成斌违规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舒成斌到南京参加培训结束后,擅自滞留3天并更改返回行程,违规报销差旅费1294.5元。2017年6月,舒成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报销经费。

4.贵安新区湖潮乡卫生院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问题。经原院长杨全新召集院务会研究决定,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该院原副院长谭兴友组织卫生院职工到云南、海南三亚旅游,花费公款共计5.96万元;杨全新安排通过开具普通发票等方式,共计套取资金41873.3元,用于发放在编职工绩效和院务会成员补贴。2017年1月,杨全新、谭兴友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公款旅游费用由相关个人承担,套取资金全部予以收缴。(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红河州卫计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世纪,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李奕英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12日下午,李奕英向州卫计委分管领导周世纪汇报工作后,邀请周世纪等11人在蒙自市某餐厅吃晚餐,共消费1094元,并假借接待县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名义,经李奕英签批后将上述费用在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公款报销。2017年6月,周世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奕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云南省纪委)


西藏自治区
      西藏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那曲地区尼玛县副县长泽仁杰达、县林业局副局长努琼违规批准购买超标车辆问题。2016年1月,那曲地区尼玛县副县长泽仁杰达(分管县林业局)与县林业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努琼共同商定并为县林业局超标准购买一辆价格为70.8万元的进口越野车,购车款由县财政局从昂拉措-马尔下措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中借款垫支。2017年1月,泽仁杰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努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财政局局长、公车办负责人央吉受到诫勉谈话,超标车辆予以收缴。(西藏自治区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西安市长安区浐河管理站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该站组织外出开展教育活动中,绕道前往渭南少华山游玩,公款支付相关费用。2017年8月,站长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会主席程小惠、会计周菊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寿县渠子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该院违规发放下乡补助、交通补助共计9350元;2013年1月至2017年5月,违规发放通信费、下乡费、岗位津贴等共计3.5万元。2017年8月,院长樊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杨凌示范区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曹亮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2017年春节,曹亮先后收受辖区企业所送面值1000元购物卡2张。2017年6月,曹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王耀洲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2016年12月5日,王耀洲在向组织报备为儿子补办婚礼情况下,将儿子婚礼与孙子满月宴合并操办,宴请人数超出申报人数260人,且收受所在单位干部职工39人礼金共计8100元。王耀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全部退回。

2.嘉峪关市长城区新城镇观蒲村村委会原主任盛文刚违规报销餐费问题。2015年4月15日,盛文刚伪造《外出考察花名册》和《外出考察误工费名单》,以误工补助名义违规报销2013年11月村委会议村组干部聚餐费用2800元。盛文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东市平安区人社局干部胡青山等人员绕道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0月14日至18日,该局组织人员到四川成都培训,胡青山作为带队人员,擅自改变培训计划,协商培训中心组织培训人员到蜀南竹海、峨眉山、乐山大佛等景点旅游,并从培训费中支付了峨眉山、乐山大佛的景点费及交通费。胡青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农牧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升民作为纪检干部,对违纪行为不但没有制止且参与其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严兆来予以诫勉谈话,参与公款旅游的41名人员由所属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公款旅游产生的费用4.8545万元全部收缴。

2.乌兰县司法局党组原书记、局长建军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接待问题。2013年至2016年,建军违规报销差旅费、工作餐费共计8760元;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情况严重,其中2014年超出483%,2015年超出220%,2016年超出405%。2014年至2015年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共计1460元。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银川市中医院副院长刘建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2月,刘建平先后两次为女儿举办回门宴,共设宴11桌,违规收受礼金7000元。刘建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2017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竞聘二级岗资格,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2.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孝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暖泉市场监管所所长周建军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2人赴江苏无锡参加培训结束后,到镇江等地旅游,4月3日从南京返回银川,分别违规报销相关费用1923元。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报销费用。

3.青铜峡市陈袁滩镇唐滩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6月24日、9月14日,村党支部书记顾建平分别主持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用某公司5000元捐款购买衬衣给党员发放,用村集体资金1200元购买月饼给村两委班子成员、各组长发放。顾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马金萍、村委会副主任马平、党支部委员柴春红、郭玉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购买衬衣费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焉耆县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亚力坤·玉素甫私车公养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亚力坤·玉苏甫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气卡为私家车加气11次;花费1.96万元公款购买日用物品用于送礼。2017年8月,亚力坤·玉苏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