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微腐败”】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江西5218名基层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发布时间:2017-08-30 16:40:4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者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严肃查处,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

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整治‘微腐败’”系列报道,带您了解部分地方整治“微腐败”的做法和成效,敬请关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有问题向组织说清楚
——江西5218名基层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去年6月以来,江西开展了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次集中整治设计了自查自纠环节,回归用党内政治生活解决问题的优良传统,通过开展约谈、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督促有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

主动交代问题的,可依纪依规从轻或免于处理;故意隐瞒问题的,坚持严肃处理。在这个政策的引导下,仅在自查自纠阶段,全省就有5218名“患病”的基层干部积极展开“自救”,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2523.24万元,放下了思想包袱,实现了轻装上阵。

1.jpg

江西赣县纪委在田间地头排查线索

体现教育干部的诚心,不搞“不教而诛”

基层党员干部干的都是“小事”,因为工作机制不完善、纪律意识较淡薄等原因,一些干部自以为“行事周全”,能把自己的违纪行为捂得足够严实。如何让他们珍惜自查自纠的机会?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态度很明确:把政策讲清楚,不搞“不教而诛”。

于都县把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贯穿于自查自纠活动始终,通过有声势、多形式的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党员干部对照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给自己“把脉”。

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自我“诊断”,需要在合适时机辅以有效的“药引子”。在把政策讲细讲透的同时,于都县纪委及时将罗坳镇正坑村党支部书记赖某、车溪乡潮溪村委文书郭某在自查自纠阶段,因主动交代违纪问题而免受纪律处分的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同时,将近年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26起典型案件编印下发,用身边人、身边事解析自查与被查截然相反的结局。

“通过鲜活的案例,传递出县委在政策窗口期内,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干部坚决兑现政策的态度。”于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红民介绍说,该县有89名党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主动交代问题102个。

2.jpg

江西龙南县纪委在乡镇查阅扶贫领域有关账目

宣传政策的过程中,组织既开展和颜悦色的相劝,也不乏有的放矢的摸底、约谈。

为精准找实问题线索,弋阳县成立4个专项巡察组,对基层干部处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同时,该县开展了“三线”大约谈,即挂点县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班子成员、基层站所和村干部、村小组干部逐级约谈;县纪工委书记、归口联系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班子成员、科室干部职工逐级约谈;县纪委班子成员与存在苗头倾向、轻微违纪问题的对象进行约谈。

“通过约谈,唤醒他们对入党初心的记忆,引导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自查自纠。”弋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江新炜说。

3.jpg

江西省余干县纪委对基层腐败精准检查

拿出挽救干部的耐心,把问题点出来

政策界限讲明了,问题线索理清了,江西各级纪检机关并没有急着“就地执纪”。让干部自己讲出来、醒过来,挽救干部、解决问题,这才是集中整治活动的要义。

开展党内约谈提醒,是江西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中的一个法宝。

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爱东介绍说,约谈就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里面既有严肃而不失善意的批评,又有直截了当的提醒,还有猛击一掌的告诫。对那些游走在违规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来说,它是一针最好的清醒剂。”

约谈,并不是漫无目的地谈,而是切中要害地讲。不少县纪委将所掌握的问题线索反馈给乡镇主要领导,对心存侥幸、仍在观望的党员干部,由乡镇党委书记直接用“点”的方式,找当事人直接点对点谈,明确告知开展自查自纠环节的良苦用心。

4.jpg

江西全南县纪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接访

金溪县左坊镇江坊村党支部书记黄某,在明知自己有问题的情况下,缺乏主动向组织交代的勇气,害怕被调查处理,内心十分纠结。镇党委书记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主动到他家中找其谈心,帮助解开心结、打消顾虑。最终,黄某将1.15万元危房改造违纪款主动上交。

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在形式多样、直面问题的督促下,金溪县共有332人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交代违纪问题353件,主动上交违纪款74万余元。

“我们坚持不失时机地兑现‘自查从轻’的政策,坚决把组织的承诺晒在阳光下,释放出组织极力挽救干部的信号。”金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邹建平介绍说,对待黄某的问题,镇党委、纪委没有食言,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后,由于其本人深刻反省、及时回头,最终免于纪律处分。

5.jpg

江西抚州东乡区运用大数据治理基层腐败

彰显严管干部的决心,把各项制度落实好

不搞“不教而诛”,不意味着“教而不诛”。组织的教育批评仁至义尽,再听不进去的基层党员干部,最终还得自己承担后果。

金溪县对桥镇对桥村党支部书记戴某在2009年至2013年,通过买卖集体土地从中获利,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在自查自纠阶段,他不但不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更是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其他党员干部的批评帮助无动于衷,对领导的点拨也是刻意遮掩。去年8月,金溪县纪委根据调查结果,给予戴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追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向组织如期如实交代问题的,兑现政策;对给了机会仍然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江西省在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中采取刚柔并济的工作手段,收到明显成效。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1938个,处理干部23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73人,给予组织处理80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2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侵害基层群众利益典型案件541起,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6.jpg

江西上饶县将追回的低保金发给群众

查处通报干部,不是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按照省委把集中整治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的要求,我们在集中整治活动中,用热情的同志式的态度,引导党员干部从灵魂深处认识错误,帮助他们找到改正的方法,把他们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各地还通过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内生活制度,实现用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的常态化、规范化。

找出“前车之鉴”后,为避免党员干部再犯类似的问题,金溪县对查摆出的“微腐败”问题分门别类,对机制欠缺、监管缺失等共性问题,责成主管部门健全制度;对个性问题,由党员干部在党内生活会上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时限。(李伟  陈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