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打击的前提是精准发现,天天坐办公室发现不了问题线索,基层纪委干部要走村入户,到老百姓家里才能得到‘可靠情报’”。7月11日,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廖建宇在阜新市督导调研时对阜蒙县七家子镇纪委的工作人员说道。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廖建宇带头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先后到葫芦岛、朝阳、阜新和丹东等地开展督导调研,实地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连日来,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联系本省实际,聚焦重要岗位、重点人和重要风险点,选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
深入基层,紧抓线索排查
“老乡,你们村的扶贫工作开展咋样?”
“你们是哪村的?”
“我们是其他村的,路过你们村,想问问咱们的扶贫政策执行得一样不一样!”
这是出现在盘锦市高升镇东莲花村小卖店附近的一段对话。近日,盘锦市纪检干部深入基层,在不表明身份的情况下,与聚堆唠嗑的村民“闲聊”,了解是否存在虚假扶贫、虚假申报以及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据了解,盘锦市纪委采取班子成员包县区、纪检干部包村户的方式,对全市500多个村和社区进行实地走访。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有效问题线索101件。
“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是关注的重点,以前和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放在一起,现在我们建立了专门的台账,由专人负责。”辽宁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电视电话会议后,省纪委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6件,一次性集中交办,并部署专人专案督办。
各地区也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线索全面排查。沈阳市纪委书记王冬石带领班子成员深入重点地区查账目,比对市、区县、乡镇三级扶贫资金账目,比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建设情况,比对上级政策规定和群众反馈意见,查项目、查民意,深入贫困户进行访查。
辽阳县纪委选取隆昌镇、唐马寨镇和首山镇作为重点,每个镇选取一个重点村进行入户摸底排查,纪委书记带头入户排查301户,发现首山镇东王村有8人已经死亡但仍领取低保资金等问题。为此,纪委书记现场约谈了3个乡镇党委书记。
优先处置,强化执纪问责
去年,审计部门在对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大地村低保户危房改造项目跟踪审计时,发现有3户低保户明明已经进行危房改造,但还住在没有丝毫翻修痕迹的破旧房屋中,政府给每户2万元的补助款也不知去向。
县纪委接到移送的线索后并没有按照管理权限转交乡镇纪委,而是决定由第一纪检监察室进驻该镇查清事实。市纪委也派员入驻建平县纪委,指导办理,迅速查明大地村村主任于振龙等人优亲厚友,把补助款给了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亲属。于振龙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村是熟人社会,村民之间很熟悉,碍于面子,举报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乡镇纪检干部大多来自当地,与所在地村干部很熟悉,在执纪审查过程中难免出现走关系讲人情的现象,阻力不小。”朝阳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对于振龙等人的查处是朝阳市县两级纪委对村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提级处置、直接办理的集中体现,也是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优先处置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雁过拔毛、截留私分、虚报套取等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88件,处分218人。
在坚持严查快办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我们主观地认为发展寒富苹果和红薯农户能认可,没有实地走访,也没有去征求贫困户的意见。”谈及此前因没正确履职导致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康平县方家屯镇东小陵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殿军羞愧地低下了头。
2016年,方家屯镇纪委在检查时发现,东小陵村由于扶贫项目立项时研究不细,确定贫困户不精准,贫困人口发展产业不积极,造成8万元扶贫资金未能及时下拨。
镇纪委在严肃问责的同时,跟踪监督问题整改。扶贫部门、东小陵村以及帮扶工作队共同研究,逐户征求贫困户意见,最终决定将滞留的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榛子种植产业。
“我们这儿十年九旱,今年眼瞅着苞米收成又不行了,幸好我还有17亩榛子。”东小陵村村民方桂红指着家对面缓坡上半人高的榛子树苗告诉记者,“这都是镇里帮忙改种的,榛子苗、化肥都是村里发的,还找人专门给我们培训哩。榛子好侍弄,我看行!”
资金发放到位了,老百姓气也顺了,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产业脱贫项目。
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监督
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查处、问责,但更重要的是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和人员的监督。
“我们实行‘一托九’,综合监督省农委、省扶贫办、省水利厅、省海洋和渔业厅、省林业厅等9家单位,这些单位都与扶贫工作密切相关,掌握的扶贫项目非常多。”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组长周尊安说。
精准扶贫工作大多要落实到具体的扶贫项目上。据了解,驻省农委纪检组督促驻在部门制定扶贫项目跟踪监管工作制度,全程跟踪项目实施过程,确保项目落地生根。同时,针对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审计出的问题,组织3个工作组,分片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扶贫资金发放是精准扶贫的关键,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点。“从查处的案例看,涉及扶贫资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资金滞留3种形式,分别集中在资金的发放、使用等环节。”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雁过拔毛是怎么拔的?‘雁’飞的路途越远,被拔的就越多。”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名干部形象地比喻道,“以前扶贫资金的发放一般都交由县里,然后层层发下去,存在被克扣的风险,现在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发放到户。”
据了解,该省一些市县纪委正在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不符合建档立卡财政供养人员、紧盯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营口市扶贫办原主任冯昆山,违规更改扶贫资金的用途,索要大额好处费。为黄土岭镇四道沟村争取了120万元扶贫资金,竟然向村里索要15万元好处费,性质何等恶劣……你们一定要对照检查,吸取教训。”7月20日,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组织召开了全省扶贫办主任警示教育大会,周尊安在会上给扶贫办主任们敲警钟。
“我刚上任,作为生动的‘反面教材’,冯昆山案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动。”一名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的同志说。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已成为辽宁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的一项重要工作。此外,该省坚持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徐梦龙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刘一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