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新闻联播》用近5分钟播这则通报,人民日报评论员也出手了”“罕见!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严重,甘肃3名副省级官员被问责”“祁连山生态问题突出!甘肃省委省政府作检查、多名官员被问责”……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媒体同呼“罕见”。那就说一说,这则通报究竟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在看通报时,关注的是通报措辞、问责力度,以及被问责对象的层级、职务等等。所以普遍觉得,中央因生态环境问题对一个省一次性问责包括3名高级干部在内的众多官员,实属罕见。从就事论事的角度,这种看法“没毛病”。但是,如果能结合“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棋局”,再来品读4000余字的通报,就不难悟到通报的用意有多重,绝非局限于一地、一域、一事、一时的“罕见”。甚至,放在当前大刀阔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大势下来看,此次问责在政治上释放的信号“当量”,可与当年对山西塌方式腐败和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三大贿选案”进行的“改组性质”“责众式”问责相提并论。
来看通报,全文大体可分为通报事由、列举问题、直指根源、问责依据及处理结果、提出要求等5个部分。之所以说通报的信号“当量”非比寻常,答案就在文中用大篇幅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的根源进行了一针见血的剖析:“上述问题的产生,虽然有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甘肃省及有关市县思想认识有偏差,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没有真正抓好落实。”通报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在立法层面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层层失守”“不担当、不碰硬,整改落实不力”等4个方面条分缕析,摆事实、点要害。
为什么要问责?看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列举的“应当予以问责”的6种情形,居首的就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关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关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决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但从中央巡视、改革督察的结果来看,有一个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有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更有甚者索性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变成标语和口号、不贯彻不落实,有的贯彻执行不力,有的在贯彻中走样。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强化责任担当。透过现象看本质,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具有典型性,暴露出一些地区、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习惯于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阳奉阴违那一套。归其根本,在于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两者分离开来,甚至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关键少数”是要害,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见行动,最终看实际效果。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管党治党不严,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妨碍党的政治纲领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就要追究其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的领导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有力的问责,目的是使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履好职尽好责,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陈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