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入《条例》的创新实践之三 深化拓展巡视监督内容 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实效性

发布时间:2017-07-17 07:33:5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创新是永恒的课题。

随着管党治党不断深化,党中央坚持与时俱进,突出问题导向,再次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其中,第十五条对巡视监督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进一步突出巡视监督政治作用,使之更加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巡视要有威慑力,内容就不能泛化和发散,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回首五年来的巡视历程,从第一轮巡视聚焦作风、腐败、政治纪律和选人用人等问题的“四个着力”,到第三轮巡视增加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到第八轮巡视“把政治巡视的要求高举起来”,到后面几轮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视监督内容不断深化拓展,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两个责任”内涵紧扣全面从严治党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修改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细微之处有深意!

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

2013年,中央部署开展了两轮巡视,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反映出,一些党组织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

制度来自于实践,又进一步指导实践。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要进一步拓展巡视监督内容。结合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促进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担当。”

从中央第三轮巡视开始,巡视监督在内容上增加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视发现,江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到位,‘两个责任’意识有待增强,一些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挂帅不出征’现象,纪委查办案件力度还不够”;甘肃“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偏于宽软”;河南“一些地方和省直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

实践在发展,认识在深化。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主体责任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而是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管全党、治全党。

为了更好地突出“治”的效果,各地方、单位和部门在巡视整改中不仅及时处理违规违纪干部,对相关责任人也一律从严问责。

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致使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被严肃追责;

国家民委对委属单位违规将1名工人在5年内提拔为正处级干部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并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了问责;

……

舟楫相配,得水而行。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为深化巡视监督内容提供了重要导向,有力促进了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治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整治“宽松软”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监督内容不断深化。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照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紧密相连。制度源自于丰富的实践,又在新的实践中发展完善。

2015年,中央巡视组巡视央企、金融机构以及部分中央部委、事业单位,发现了一批共性问题:一些党委(党组)对中央的精神不传达、不贯彻,把党建工作置之脑后,长期不管不问;有的领导干部身为党委或党组书记,却习惯于被称作“部长”“董事长”;有的部门党建、业务“两张皮”,机关党委作用普遍弱化,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党员管理松散……

窥一斑,见全豹。巡视不仅是就事论事,还要善于从一个问题线索中,发现被巡视对象存在的普遍问题,从个别中发现一般。

对比历轮巡视问题清单,尽管各个地方、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有所不同,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是产生问题的总根源。

“要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学贵心悟,守旧无功”。从第九轮巡视开始,中央巡视组突出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突出“关键少数”,把发现问题特别是政治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开出一张张政治体检报告。

被巡视对象对照中央的立场、态度和要求,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纠正、纠错、纠偏,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审计署党组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强化依法审计;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着力破解抓党建力量分散、“两边管、两难管”问题……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启了管党治党新征程。

“清华大学党委党的建设抓得不够严不够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虚化弱化现象”“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云南省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虚化”……巡视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时俱进,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梳理归纳总结所发现的问题,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巡视实践发现的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抓住具体问题,具体才能不断深化。

此次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在第一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中,增加“结党营私、团团伙伙,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在第三项“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中,增加“任人唯亲、跑官要官”;在第四项“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中,增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正是对实践中突出问题的总结和制度化,反映了巡视监督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比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2013年5月第一轮巡视启动,到2017年6月第十二轮巡视结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是“通病”,在巡视反馈中被反复提及。“一些干部执行规定搞变通,变相公款吃喝”“有的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存在违规问题”“违规滥发购物卡、劳务费、过节费等问题多有发生”……

同样存在“老问题”的还有选人用人问题。梳理历轮巡视清单发现,跑官要官、任人唯亲、小圈子等,是反复出现的高频词汇。
  中央对地方开展巡视“回头看”时指出,辽宁一些领导干部肆无忌惮拉帮结派,不同程度存在“小圈子”、搞“帮派”现象;天津存在“圈子文化不绝,政治生态遭破坏”;甘肃存在“带病提拔”、搞团团伙伙等问题……

紧盯老问题,发现新问题。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对宣传、文化、新闻等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被反复提到。“编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得力,对重要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把关不严”“对授课内容把关不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实不够,阵地监管存在盲区”……对此,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也都把这些问题补充了进去。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自我超越,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我们相信,以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为新起点,巡视工作必将进一步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赵林  高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