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咬住“常”“长”二字不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34起,处理4353人,通报曝光30批137起。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一个个节点,节前发信号、节中抓检查、节后严问责,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开展专项检查,对高档餐饮、大型超市、培训中心进行随机抽查,对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等问题深挖细查。春节、清明前夕,省纪委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节日禁令,提醒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建近百个检查组,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和特约监察员,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盯住重要节点。
拓宽监督渠道,在官方网站开通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并充分利用本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舆论监督平台,收集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严肃问责,既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在去年9月云南省委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今年3月,云南省纪委制定《云南省关于开展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问责促履职。(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