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走进中央追逃办:带您了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台前幕后"

发布时间:2017-04-25 15:33:5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肖磊涛 摄)

2017年4月17日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中央追逃办”)里灯火明亮,墙上挂着的“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名单十分醒目。

中央追逃办里挂着的“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名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肖磊涛 摄)

刚刚放下电话的工作人员小周,轻吁了一口气,拿起印章,利落地盖在李世乔头像上方,印文为“arrested(追回)”。就在当天下午,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浙江省和宁波市有关机关的共同努力,“百名红通人员”第75号李世乔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

“我们每追回一个,都会在照片墙对应的人上盖一个章。”小周说。投目望去,现今墙上名单中100个人有40个都盖着红红的印章,这是这几年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成果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使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周密安排,不断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截至2017年3月31日,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追回赃款89.9亿元,迄今追回“百名红通人员”40人,新增外逃人员逐年大幅下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合成作战,拧成一股绳

提起中央追逃办,不少人首先想到的问题是它和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有什么关系?这要从中央追逃办成立的背景讲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也开始发力加速。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决心坚定,要求明确,任务艰巨。要实现这个目标,这在当时还有不小的困难。追逃追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涉及国内国外方方面面,必须统筹协调好各部门的作用,群策群力,合成作战。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追逃追赃合力是当务之急。2014年6月,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包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中央追逃办包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中央追逃办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肖磊涛 摄)

在地方层面,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都成立了省一级追逃办,成员单位一般有8到12家。

从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逐步健全起来,大大提高了追逃防逃指挥协调力度,有力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中央追逃办成员单位多,涉及中外反腐败、外交、警务、检务、司法、反洗钱等不同职能部门,要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推动成员单位和省级追逃办把发散的职能、分散的力量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建立全国联动、追逃协作、防逃预警、指导督促、责任追究等多位一体协作推进机制。”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中央追逃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案件协调会,协调解决追逃追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调是中央追逃办的主要工作机制。中央追逃办通常是以召开会议的方式,对政策和案件进行协调。以2016年为例,中央追逃办先后组织召开150余次案件协调会或推进会,协调解决追逃追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首先在摸清底数。过去追逃追赃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底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外逃了,怎么出去的,最后逃到哪里去了,带走了多少钱,通过什么渠道转出去的,近况怎么样,都了解得不清楚,甚至一无所知。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掌握外逃贪官的信息,中央追逃办编织了内外两张信息收集网。

为摸清外逃人员底数,及时掌握外逃人员信息,中央追逃办建立了“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追逃追赃子系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肖磊涛 摄)

一是建立了“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追逃追赃子系统”,从中央到县一级层层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2014年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网上举报专栏,接受海内外举报。

二是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设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举报平台,接受海内外公众对外逃贪官的举报线索,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国内基础工作的做深做细做实,一张立体“天网”撒向全球,追逃大幕逐渐拉开。

追逃追赃防逃一体化,织牢织密“天网”

2017年3月7日,中央追逃办召开会议,宣布启动“天网2017”行动,这是继2015年3月首次启动以来,连续三年启动“天网”行动,成果有目共睹。

中央追逃办天网行动办公室。(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肖磊涛 摄)

那么“天网”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网?

正如一张网需要有许多纵横交错的网线织就一样,“天网”行动也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

——公安部牵头开展“猎狐”专项行动,重点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重点抓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重点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他人跨境转移赃款等进行集中打击。

——中央组织部会同公安部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重点对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证照情况进行清查处理,并对审批、保管环节负有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

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天网”行动每年的专项行动也会有调整变化。“天网2017”就增加了新的专项行动——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开展,旨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全面撒网,也要重点捕捞。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杨秀珠、李华波、乔建军、闫永明……不少涉案金额巨大、外逃时间已久的“名人”赫然“上榜”。

“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一方面是对外逃腐败分子进行强烈震慑,另一方面也是自我加压,促使我们集中优势兵力,全力突破重点案件,以点带面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中央追逃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同时,按照立案单位所属地区,将公开曝光的100起案件分解到各省区市,挂牌督办。

据中央追逃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中国国际追逃的手段主要有四种: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主要做法。

引渡,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截至2017年1月,中国已经和4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包括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西方发达国家。

2016年7月17日,外逃18年之久的走私嫌犯黄海勇自秘鲁被引渡回国,这是我国首次从拉美国家引渡犯罪嫌疑人,也是建国以来最复杂的引渡案件。

非法移民遣返,指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的一种合作方式。例如,2015年9月归案的杨进军(杨秀珠的弟弟)就是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的,这也是美方首次向中国强制遣返外逃腐败案件涉案人员。

异地追诉,是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使逃犯被绳之以法。

劝返,则是追逃国办案人员在逃犯发现地主管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

从目前已经落网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被追回的方式来看,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的占了大多数,杨秀珠、闫永明、曾子恒等都属于被“劝返”。

2016年11月16日,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我们坚持因国、因人、因案分类施策,灵活运用追逃手段,对同一个对象也有可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比如在杨秀珠案中,面对棘手、复杂的案情,我们最终确定的就是‘劝返、遣返、异地追诉’三管齐下、以劝返为主的追逃策略。”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追逃和追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要把人追回来了,也要把赃追回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拉开序幕之初,就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追逃和追赃同步进行。

据介绍,追赃的主要做法有:

——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

——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

——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

——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

——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

实际上,追赃在于对内加强案件调查,强化反洗钱监管和赃款流向梳理,努力实现赃款在境内藏不住、向境外转不出;对外协调建立双边追赃合作机制,做到涉案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2016年11月12日,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新两国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下,潜逃15年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实现“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工作目标,全案累计追缴非法所得3.29亿元。

国外编织追逃“天网”,国内也要筑牢防逃堤坝。中央追逃办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围绕人、钱、证三个方面,构建严密的防逃体制机制。

在“人”方面,主要是清理“裸官”。对那些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等制度,并做好对个人有关报告事项的抽查核实。

在“钱”方面,主要是加强反洗钱和外汇管理工作,切断非法资金的外流渠道。为此,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在“证”方面,中组部会同公安部,开展了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重点对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证照情况进行清查,并对审批、保管环节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

随着防逃措施的进一步强化,新增外逃人数逐年下降。据统计,2014年外逃101人,2015年外逃31人,2016年外逃19人。

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引领国际合作

2月10日,“百名红通人员”王诚建回国投案自首;

3月9日,“百名红通人员”王佳哲回国投案自首;

4月17日,“百名红通人员”李世乔回国投案自首……

追逃追赃捷报频传的背后,是反腐败国际合作网络的全方位构建。自成立以来,中央追逃办秉持主动开放、合作共赢理念,契合国内工作需要,顺应各国对国际反腐败秩序思变的大势,加强战略谋划,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2014年中国担任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并主办工作组会议,引导工作组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等重要成果。

2014年担任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主席,主导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

2016年中国担任G20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并主持召开工作组会议,引导工作组通过反腐败追逃追赃重要成果,并提交G20领导人杭州峰会通过,形成重要共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鹃 摄)

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和《二十国集团2017至2018年行动计划》。

2016年担任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引导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开创性地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重要原则,把《北京反腐败宣言》变成行动。

2016年9月23日,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设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徐梦龙 摄)

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设立,这是第一个面向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机构。

2016年11月2日,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在云南开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郭兴 摄)

2016年11月,与国际反腐败学院联合举办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这是我国首个区域反腐败合作项目,开辟了中国—东盟合作新领域,推动了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成果向国际社会的延伸,展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和影响力。

除了上述多边合作,中央追逃办也强化双边合作,大力推动建立中美、中加、中澳等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加强重点个案执法协作。

2015年10月20日至21日,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10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鹃 摄)

中美之间虽未签署引渡条约,但借由早在2005年就成立的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中美反腐败和执法部门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杨秀珠、黄玉荣、王国强等多起重点个案,都是由JLG实现突破的。

中国和加拿大之间也建立了司法执法合作磋商机制。2016年以来,“百名红通人员”常征、巴连孝、曾子恒、蒋谦、李世乔等先后从加拿大归案。2016年9月,双方在磋商框架下还签署了《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跨境追赃搭建了合作机制。

此外,中国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经过不断努力,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国际追逃追赃合作网络,形成“天罗地网”。

截至2016年12月,中国同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有力推动了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谈判、缔约、履约进程,与外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协议27份。这一系列成果是推动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的生动实践。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将着力推进机制化建设,编制追逃追赃工作指导手册,探索出台防逃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跟踪推动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化、规范化运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也永远在路上。今年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全面深化之年,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保持政治定力,做到追逃追赃的力度决不减弱、一追到底的态度决不改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兰琳宗丨制图 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