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常委理论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7-04-01 18:52:17   来源:云南省纪委

3月31日,省纪委常委理论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传达了省纪委班子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及我省实施办法、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主持学习。

陆俊华指出,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学习贯彻好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是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四个意识”真正贯彻到具体的实践中。要结合中央巡视组在云南开展的巡视“回头看”,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思考通过整改巡视查找的问题来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监督制约,强化队伍建设。

陆俊华强调,理论中心组学习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也是建立学习型、理论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有效方法。抓好省纪委常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要从几方面着手,一是在学习内容上,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必须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在贯彻落实上,要完善学习制度,制定省纪委常委理论中心组的具体办法,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条目,抓好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纪检干部大兴学习之风。三是要把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情况作为开展纪律检查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陆俊华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重要抓手,对于不断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和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动,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激励全党为实现崇高理想和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只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武装头脑,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要提高认识,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形成常态。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要注重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要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陆俊华强调,追逃追赃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对内“打虎”、“拍蝇”,对外“天网”、“猎狐”,营造了“天罗地网、无路可逃”的环境和氛围,彰显了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要克服“歇歇脚、喘口气”的思想,做到追逃防逃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要明确责任定位,起到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合力的作用,充分发挥纪委牵头抓总作用,掌握动态,研究部署工作,保持战斗的状态和工作的力度,持之以恒抓下去。要完善追逃防逃机制,吸收、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准有用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和时限,压实责任,逐案施策,推进工作,确保今年内我省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