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云南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修改我省实施办法(初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规则》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认为,制定《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是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的具体行动。《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权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权力制衡和刚性约束,是纪检机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体现了纪委以身作则、坚决防止“灯下黑”的决心,也释放了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执纪者有更严格纪律要求的强烈信号。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央纪委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深学细研,读懂悟透,紧密联系十八大以来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先正己等一系列新要求、新指示,把自己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学思践悟,对标看齐,主动调整思路、改进方法。要明确目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研究我省实施办法,把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各责任部门各阶段的任务,按照严谨规范、详实具体、操作性强的要求,尽快出台我省实施办法。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规则》的七条意见。一是抓好专题学习。全省各级纪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规则》,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规则》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程序,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下发学习贯彻通知。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的通知,强调《规则》颁布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对学习贯彻《规则》提出明确要求,对准备、衔接和调整工作进行指导。要求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全面系统学习,融会贯通,入脑入心,自觉遵守,正确运用。要求各级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监督执纪工作薄弱环节,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确保《规则》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尽快制定我省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起草我省关于《规则》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环节和程序进一步细化,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增强可操作性,便于具体执行。四是认真清理云南省相关规定。对照《规则》,认真清理我省过去制定的监督执纪相关规定,与《规则》不相一致、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要及时修订或者废止。完善配套制度,重点是监督执纪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工作程序,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登记备案制度,主办责任和限时办结工作制度等,强化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五是改进监督执纪工作方式。各执纪审查部门要进一步改进监督执纪工作方式,注重完善程序、手续、文书等,确保依规依纪、安全文明进行执纪审查。进一步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实践“四种形态”工作的落实。六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省纪委网站,开辟专栏,针对《规则》逐项进行解读释义。转发其他省经验做法,组织刊发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交流研讨文章,充分展示和宣传学习贯彻的进展和成效。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兴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的热潮。七是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适时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督促《规则》的落实,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