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三级干部述责述廉严过“五关”

发布时间:2017-12-27 08:20:43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富民县纪委组织开展县、镇、村三级干部述责述廉工作,通过分级述责述廉,使党内监督触手延伸到了村级,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多层次、全链条”的党内监督体系。

严过征求“意见”关。由县廉责办统一制定干部征求意见表,发到全县63家责任单位,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述责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6个方面进行收集。同时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信访举报、审计结果及社会舆论等情况,及时汇总反馈给述责述廉对象,严格要求干部在述责述廉报告中进行点题整改。

严过查找“问题”关。要求述责述廉的干部对照征求的意见建议、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5个方面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检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报告内容要突出述责述廉主题,不得以述职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代替述责述廉,要对干部群众“点题”的内容进行说明和阐述。既要总结取得的成绩,又要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严过分级“审核”关。要求干部撰写的述责述廉报告需严格经领导审核把关,县委书记、县长的述责述廉报告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组长审核;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的报告由县委书记审核;县四班子副职领导的报告由班子主要领导审核;县级部门主要领导的报告由县级分管领导审核;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的由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核;镇(街道)站所长、村总支(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报告分别由分管的负责人审核。通过分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述责述廉成效。

严过民主“测评”关。要求各责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会上作书面述责述廉。考核会上分别对述责述廉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严格按照廉洁履职5个方面的内容分别进行量化评分,由各责任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无记名测评打分,各个单项分值20分,满分100分。通过民主测评真实反映领导干部个人廉洁履职的综合情况。

严过综合“考评”关。经过前“四关”的逐级审核把关和测评,再对照“一岗双责”责任书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一个综合考核和评定,根据考核得分分别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结果计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条件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经过严格考核和测评,及时对不能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