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今年以来立案审查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

发布时间:2017-12-26 08:26:45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元谋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全县立案审查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

坚持归口管理,分情形移交问题线索。将信访举报、巡察督查、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从公、检、法、司、审计等部门汇总来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登记,录入线索管理总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同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经信访室核查过的问题线索及从巡察、审计等移交过来的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批示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至相关业务室和承办部门办理。

坚持限时督办,强化分类处置效果。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分转到相关业务室和承办单位的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根据问题线索的复杂程度、时限的具体要求,将其划分为三类进行跟踪督办,三类问题线索都有明确办理时限,若各执纪审查业务室在办理时限内未完成工作,需写明原因,提前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并按要求严格办理延期手续。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快进快处、快查快结。截止目前,县纪委审理室共受理党政违纪案件58件,涉及科级干部16件16人,审结案件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其中党纪处分52件52人,开除党籍2人,政纪处分5件5人。

坚持协作区制度,着力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实施乡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区制度。将全县10个乡(镇)划分为三个协作区,由县纪委协调同属于一个协作区的纪检监察干部共同集中力量参与对案件或难点问题的调查处理、重要监督事项的落实;出台《元谋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和《元谋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通报会,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合力,解决“不能查”问题。

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断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重视日常监督执纪,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早提醒、早纠正,综合运用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敲响警钟,做到无病常防、小病早治,守住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459人次、组织提醒谈话31人次、函询谈话7人次、诫勉谈话9人次。

坚持标本兼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以查促教,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县纪委在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依托,积极向全县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体现全面性。把执纪过程作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的过程。每一起重大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后,都适时到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剖析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今年以来,实行公开审议案件6件,恢复党员权利4件4人,开展回访教育26人。共发出案件通报3期6起,剖析典型案件9件,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李海波  杨金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