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纪委聚焦主业主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巡察“利剑”,持续深化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驰而不息纠“四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刹住了一些“习以为常”的歪风邪气。五年来,共派出212个明察暗访组,查处违反工作纪律165起188人;检查单位120余家(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39起;清理“兼职取酬”人员79名,清退违规所得薪酬80万元;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4141平方米;收缴“红包”7.88万元。严肃换届纪律,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决把好廉政审查关,共廉政审查干部2万余人次。
抓早抓小抓预防,挺纪在前动真格。通过约谈提醒、监督检查等措施,传导工作压力,把监督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80余名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问责干部27人,谈话函询处置22件23人,约谈提醒32家单位、38名党员干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和后三种形态的相互转换,共处理党员领导干部271人,其中,党纪轻处分152人,占比56%,重处分119人,占比44%,开除党籍91人,成为极少数。
发挥巡察“利剑”,强化政治体检功效。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突出监督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工作创新,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成果运用,严肃反馈问题,强化巡察整改,抓好移交办理,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目前,共派出巡察组24个,完成对19个单位4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77个,移送问题线索21件,涉及23人、1个党组织。督促问题整改92个。完成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和收集到被巡察单位9个方面,32个问题。
正风肃纪求实效,严惩腐败“零容忍”。保持高压不松劲,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肃查处卫计系统违反党纪法规、林政系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案件中履职不力问题,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共立案审查党员干部292件3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74人,挽回经济损失8749.62万元。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标本兼治,查处的市管干部违纪人数为59人。始终聚焦民生领域,加大对“小官大贪”惩处力度,严肃追责不作为、乱作为,充分发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办结率达97%以上,全市乡镇(街道)、农场每年均实现乡镇执纪审查全覆盖。(魏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