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17-12-17 08:50:5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以解决基层监督制度建设滞后问题为导向,全面打造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环境和氛围。

建立村级财务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15102+两清单一账册”管理模式。“1”即制定下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5”即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代理会计、代理出纳、村(组)报账员5项职责;“10”即健全完善备用金、财务开支审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务公开、报账员管理、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等10项制度;“2”即出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广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探索的“阳光交通”全程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形成了一个风险防控网、一个项目流程图、一个招投标模式、一个资金拨付清单、一个廉政文化阵地等“九个一”措施,全面加强乡镇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的排查和风险防控。抓住关键少数,对事、对人、对点,实现一个项目流程一排查,一次工程验收一排查、一次资金拨付一排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阳光下”晒建设程序、晒政策、晒质量、晒监管、晒资金,确保“项目能上马,干部不倒下”。

探索民生资金监管机制。在湾甸乡探索建立民生资金监管“3133”工作模式,聚焦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定期不定期对梳理出的11类59种民生资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检查10次,排查问题线索4件,督促整改4件,约谈相关责任人3人。实现了阳光操作促进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一线防范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精准施策使民生资金效益得到高效发挥的三大目标。(洪浩英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