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严考实督细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5 09:22:16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近日,江城县启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以检查考核工作检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谋划2018年工作任务。

超前谋划,大力强化压力传导。江城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年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印发考核通知并统筹组织成立4个检查考核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由4名常委带队到乡(镇)、县直单位开展检查考核,作了亲自动员,对考核的重要性、必要性、考核程序和纪律提出严格要求,进一步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细落小落实。

统筹结合,切实提升工作成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全县各项责任状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协调运作,有效地整合考核力量和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减轻了被考核单位的负担;采取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考核,增加了考核的有效性、全面性和可信度,有力地提升了工作成效。

细化标准,着力推动责任落实。结合江城实际情况,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细化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和成果应用4个方面的25项细化考核指标,总分100分,实行扣分制,对每项考核指标都规定了分值,进行量化,方便操作和评价管理;检查考核时,要求被考核乡(镇)、县直各单位需提供落实各项工作的相应工作台账和相关文字、影像资料,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先开展自评,再由考核组集中审核打分。这些举措进一步推进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确保牵住“牛鼻子”,将“责任田”落实到人,在全县形成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担当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严格奖惩,更加注重结果运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检查考核情况和各乡(镇)、各单位特色工作情况,在全县予以通报;对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问题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进行责任认定,严肃追究责任。(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