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玉龙县着力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第一道防线。
出台《办法》,让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有章可循。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各级责任主体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玉龙县关于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对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运用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对谈话启动、准备、实施等环节作出具体要求。为各级责任主体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方法和路径,确保有章可循,推动了第一种形态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强化督查,让各级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年初签订责任书,从7个方面,分38项对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进行明确,从9个方面,分52项对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进行明确。日常工作中,由县纪委挂钩联系领导、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各级党委、纪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其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年中由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并由县纪委常委分片对各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督促提醒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年终派出8个检查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落实情况考核检查,有力推动了各级责任主体履职尽责。
用好利器,筑牢第一道防线。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两违”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教育提醒,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及时咬耳扯袖,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让党员干部在“红脸出汗”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免疫力”。1至11月,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82人次,其中,开展提醒谈话49人次、函询11人、诫勉谈话14人次、全县通报批评7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寸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