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治理基层“微腐败”立案65件处分37人

发布时间:2017-12-10 14:09:22   来源:昭通市纪委

永善县严格按照全市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的行动部署,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工作列入常态化执纪审查工作重点,持续向各级传递严肃执纪问责的信号,出台和执行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及早安排部署。在县纪委理论中心学习组2017年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上,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微腐败”的重要论述和省委陈豪书记在省纪委十届二全会上关于“微腐败”的讲话,深入分析研判基层“微腐败”的形势,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列入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

统一思想行动。先后组织召开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系统传达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安排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重要认识,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到乡镇、部门、村社区,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大力营造工作态势。

压实各级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特别是乡镇党委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各级纪委责任,进一步整合纪委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纪检室、信访室等资源力量,把15个乡镇分为3个片区,下派片区联系人员,严明联系目标任务和工作纪律,深入问题村、信访集中村、贫困村等,加强基层乡镇治理“微腐败”业务指导,共谋“微腐败”措施办法,切实开展“微腐败”治理。

准确研判形势。定期召开“微腐败”治理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分析15乡镇“微腐败”工作进展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安排15乡镇片组联系领导沉下基层,融入一线,指导和参与具体工作,深挖线索来源,把基层“微腐败”问题暴露出来,进一步夯实线索问题处置基础。

强化问题处置。出台《首信初核责任制》《基层廉政纪律教育制度》《基层权力监督管理及其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专项检查方案》《“微腐败”专项治理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等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明纪律责任,堵塞监管漏铜,运用和把握好“第一种形态”,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好干部沦为阶下囚。   

自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永善县纪委立案审查基层“微腐败”65件处分37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通报典型案例9起。(徐荣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