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对5个廉政文化示范点摘牌

发布时间:2017-12-06 08:04:1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作用,昌宁县对示范点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激发廉政文化建设活力。近日,昌宁县对第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中公安局、林业局等5个单位进行摘牌,命名人民法院、田园镇勐廷社区等3个单位为昌宁县第二批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今年8月,县纪委成立廉政文化示范点复核考察组,对已命名的19个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检查复核,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考察。根据昌宁县廉政文化示范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命名和摘牌标准,示范点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医院活动成效为重点进行检查复核,创建单位围绕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学教活动、保障措施、创新和绩效等开展考察。

复核考察采取示范点自检自查、复核考察组实地走访座谈充分了解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重点复核三个环节进行。综合考察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干部职工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廉政文化建设特色亮点等,提出廉政文化示范点摘牌、命名意见,并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为引起全县各级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广泛重视,对摘牌情况以文件形式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要求各摘牌单位要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各示范点要结合管理办法抓好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