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教育局组织局领导班子、州直学校校(园)长、党组织负责人等,召开州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会议强调,加强廉洁自律,是对每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最基本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决策者,也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一岗双责”,必须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工作的双重责任。
会议指出,要增强学习意识,提高综合素质,要学习好政策,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学深学透,掌握政策;要学好业务,根据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专家;要学好法规,明辨是非,明了制度程序,掌握行为规范;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会议要求,要严以用权,践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要加强自我修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加强作风建设。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关注生活圈;要牢记使命,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的实质在于监督权力,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的监督,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班子内部或同级、下级对自己的监督,要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不同的意见。要严格按照党内设定的程序和规定办事,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