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纪委监察局坚守职责定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量化工作责任,并签字背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十三届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四年规划》,年初组织1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接受质询提问,严格测评打分。坚持由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对4名执纪审查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乡镇纪委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7年以来,共实施责任追究6起,“通报批评”问责单位2个,“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单位2个,“诫勉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通报问责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强化纪律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专题学习会、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开展专题讲座23场,2871人次受到教育。开展警示教育72场次、廉政文化宣传活动47场次,10万余人次接受教育或参加活动。切实践行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常态化谈话提醒制度,制定《泸西县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情提醒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以来,全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238人次,下发《廉情提醒通知书》1份。
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松劲,从改进文风、改进调查研究、加强廉洁自律等8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16个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单位进行整改;督促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9个,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1件;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3件。坚持“一月一督查”和重要时间节点督查的方式,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通报批评23人,约谈提醒34人次,辞退处理1人,查处大操大办问题2件2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件3人,公车私用问题1件1人。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省实施办法,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研判,完善“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机制,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强化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和措施,签订《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29份,把审查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2017年以来,立案63件,结案57件,党政纪处分59人。(钱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