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出台管理办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26 08:59:27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富宁出台《县纪委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要求及监督管理,助推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和领导决策“情报部”的作用。

《办法》规定,县纪委信访室负责归口受理信访举报,对信访举报件进行签收、登记均统一粘贴条形码并建立台帐备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帐,所有举报件全部录入监督执纪问责系统信访举报子系统。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管理要求更严格、更规范。

《办法》明确,信访件实行分流处理,信访室严格按照径送件、移送件、转送件、自办件、重复件等方式分类处理信访举报件,并对处理各类信访件的具体分流程序、时限要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反馈机制、重要信访举报情况报告机制、信访举报信息综合分析机制及信访举报内控机制。让信访举报工作的督办、协调、总结分析等工作流程更具体。

《办法》要求,县纪委领导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阅批、协调重大信访举报件办理,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加大承包督办解决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力度。鼓励和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等;强调信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私自留存、藏匿、复制、销毁信访举报件,跑风漏气、以信谋私以及不履职和不正确履职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纪检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