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压实不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能力弱等问题,今年来,昌宁县做好教育、督导、考核“三篇文章”,让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做实“教育篇”。采用“网络+阵地+平台+实战”模式,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提醒,全力提升综合素质。改版提升昌宁县纪检监察网站,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1900余条;建立“昌宁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群”和“昌宁村监委工作交流群”,加强业务交流和信息互通。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乡镇纪委书记52人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18人次,不断丰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储备。同时,建立系统内顶岗锻炼和乡镇交叉审查制度,8名乡镇纪检干事到县纪委顶岗锻炼,13乡镇纪委交叉协作审查11件,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能力得到切实提升。
抓好“督导篇”。构建“片区纪委”,形成“力量整合、区域交叉、常委带队、县级指导”的监督指导工作格局。将13乡镇划分为5个片区,由县纪委常委牵头,分片区对乡镇纪委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8次,发现和交办问题45个,对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234人次。将13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由三个纪检监察室分片指导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140余次。实施“乡案县审”制度,案件审理室协助乡镇纪委完成执纪审查件29件,督促其用“两清单一笔录”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和审理效率。同时,制发《昌宁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制度汇编》《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流程图和《昌宁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对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规范。
严格“考核篇”。建立乡镇党风廉政建设“1+2”检查考核制度,达到“以考促改”目的。“1”由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13乡镇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对2016年考核定格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5个单位相关责任人实行“一案双查”,按照“七个一”要求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2”与年度责任制考核同步,专项考核13乡镇纪委年度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定格、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下发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乡镇纪委牵头对辖区内村务监督委员会宣传、教育、监督、自身建设、创新等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乡镇产业指标考核挂钩。(洪浩英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