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前三季度立案查处村干部11人,问责1人,提醒谈话15人,诫勉谈话7人。
为深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红河县纪委将监督关口、执纪重点、教育重心进一步下移,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集中整治政令不畅、村干部处事不公、奢侈浪费、作风不实等问题;集中查处村“两委”干部腐败行为;集中查处贪污、挪用、骗取、侵占集体资产、专项资金,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账目造假,村干部以权谋私等行为。
在整治工作中,坚持挺纪在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把侵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严查快处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扶贫领域中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突出问题。
此外,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模式,将村监委、民主理财小组与基层信访联络员实行“三员合一”,明确工作职责,重点对村内的“三务”公开、脱贫攻坚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农村“三资”管理及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监督。(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