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理好“微权利”,保障群众真正“得实惠”,峨山县不断创新思路和举措,探索管控“微权利”新方式,提升群众“获得感”,为推动峨山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看好“钱袋子”。在“村账乡(镇)代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农村财务管理向村民小组延伸,制定《关于加强村村组“三资”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有效杜绝资金被挪用、贪污、虚套现象。结合实际制定了《峨山县村组干部问责办法》,强化监管责任,有效看住了村组“钱袋子”,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管住“集体账”。针对农村“三资”管理这一“微腐败”的高发领域,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凡村组一次性出让集体资产、资源金额超过万元的,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记,实行出让前公告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在村务监督委员会鉴证下签订合同,确保资产资源流转“应进必进”,避免人情发包、暗箱操作,给群众一个明白。
织紧“监督网”。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邀请有威望的老党员、村民代表等,对村组资金、资产、资源运行和扶贫、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完善电子监管网络平台,全县各乡镇按照固定模块,及时将村组资金运行和集体产权交易情况等内容上传至数据库,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农村“三资”运行情况的动态监管,为农村“三资”管理安全运行和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筑牢了“防火墙”。
点亮“探照灯”。由县纪委组织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各乡镇“三公”经费、“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和巡察,采取“访、谈、查、看、评”等多种方式,重点整治和查处扶贫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粮补、土地征收和节能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方面优亲厚友、办事不公问题,建立问题线索通报移送机制。
拉起“高压线”。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规范“三资”管理和治理基层滥用“微权利”的有效手段。对涉农专项资金违纪人员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建立县、乡两级谈话模式,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自觉为自己的“权利值”过筛,做到面对“奶酪”手不伸,面对“诱惑”心不痒,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真正落实到位,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今年以来,全县开展扶贫工作、惠农资金、民生工程等专项检查、督查5次,查处基层涉农违纪案件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