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易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按照纪律审查有关“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抓早抓小,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监督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1至10月立案审查2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11%。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紧盯关键环节,坚持“四个从严”,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违规问题、违反“六个严禁”和“小金库”问题、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坚持规范处置,强化线索管理。按照中央纪委《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在线索处置中一律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任何人不能决定监督执纪重要事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都要经集体研究后提请召开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来决定。对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一律坚持快查快办快处,并且重点办理。
坚持纪律要求,完善制度建设。执纪审查工作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今年以来制定出台了《易门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督促办理管理制度》《易门县纪委书记监督执纪专题会议制度》《易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相关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共易门县纪委易门县监察局落实省纪委监察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任务分解工作方案》等一批制度和办法,使得执纪审查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符合要求。(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