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通过开设“三个讲堂”、建立“三个必谈”、实施“三项监督”,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开设“三个讲堂”,补充“能力钙”。开设“业务大讲堂”,利用机关周一学习例会,坚持“一室一主讲”,内容涵盖公文写作、公文办理、执纪审查、谈话技巧等多个专题,提升综合业务能力,截至10月20日,共举办了9期监督执纪专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纪检干部720人次。开设“纪律微讲堂”,依托嵩明县党风廉政网站和“嵩清泽明”微信平台,宣传党纪党规、更新工作动态、传播廉洁文化、加强纪律教育,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执纪能力。开设“业务大讲堂”,坚持“一月一课堂”,每月请本县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业务骨干,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上经济知识、项目知识等业务课,弥补纪检干部的知识短板。
推行“三个必谈”,常敲“警示钟”。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约谈”,早打招呼、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履责不力、工作落后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责任提醒”谈话,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推动工作落实;对岗位交流、提拔重用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严明纪律、规范履职,强化责任担当。2017年以来,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10件11人,其中已提醒谈话4人,纠错诫勉谈话2人,反映失实3人。
实施“三项监督”,织牢“监督网”。实施事前监督预防、事中监督整改、事后监督追责,针对不同室不同岗位,建立权力清单,把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通过适时开展工作调度、半年考核、党小组活动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进度、考核结果,及时督促整改,给工作力度不够的“补课”,表现不良的“加油”。对责任缺失、履职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不遮掩、不护短,严肃责任追究;对闯“红线”、踩“雷区”,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的,一律通报曝光,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严防“灯下黑”。对在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纪审理、信访举报工作中失职的19名纪检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已给予提醒谈话7人,纠错诫勉谈话5人。(王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