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陵县纪委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敬畏、不能腐的约束、不想腐的自觉,牢记使命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做好四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拓展延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自律“内化于心”,抓教育。注重典型案例剖析,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警示,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采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现场、到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形式,用身边事例警示教育身边人。同时坚持以先辈先进为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举办廉诗廉文征集、廉政书画巡回展、廉政文艺汇演和廉政歌曲大家唱等活动,打造以松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为主阵地的廉政教育平台,促使各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先进位。
防范“外化于行”,抓监督。瞄准核心问题,采取随机抽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按照“部门提问题、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思路,让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及早发出通知重申纪律规定。派出检查组,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严肃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歪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违规发放电话费等问题,严查快处顶风违纪案件。
用好“四种形态”,重预防。制定《龙陵县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龙陵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更加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平时多提醒、多批评教育,有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通过“抓早抓小”防止其从轻微违纪走向严重违纪,从“破纪”沦为“破法”。通过实践“四种形态”,为党员干部层层扎紧纪律防线,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6件,其中,谈话函询15件。
治本“固化于制”,抓惩处。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处置并严肃问责,把惩前毖后作为关键举措,聚焦作风和违纪问题,坚持动辄则咎,究则必严,不留情面,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形成有力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同时,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44件62人。(杨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