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监督,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探头”作用,麒麟区从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待遇保障、注重监督考核等方面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履职水平。
扎紧制度篱笆,提升制度执行力。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麒麟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产生退出程序、权利义务、监督内容方式及保障措施,明确了监委会10项职责、5项权力、7项义务、7项监督内容和5种监督方式,让监委会工作有章可循。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工作评议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维权救助制度、工作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程序步骤。
定期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采取举办业务培训班、业务骨干分散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今年8月,邀请3位专家重点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三资”管理、财经纪律等重点环节对134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各镇(街道)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委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围绕“监督”这一本职开展工作,重点围绕决策程序和管人、管财、管事四方面进行监督。
提高待遇保障,确保履职到位。将全区134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统一规范名称,统一制作牌匾并进行挂牌,同时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印章进行统一制作。明确规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给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年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有场所、有办公经费办事。
注重监督考核,强化履职担当。通过听述职、检查台账、民主测评、走访群众等方式对监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向全体村(居)民公布,并作为评先评优、发放补贴的依据。实行交叉检查,由镇(街道)纪(工)委统一组织协调,对辖区各个监委会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交叉监督检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监督管理,对不作为、乱作为或违纪违法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或按照规定予以罢免。2016年以来,8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张海霞 罗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