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源县纪委持续加大对乡镇(街道)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业务培训、督促指导、严格考核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压实执纪审查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出现该立案审查问题而未开展审查工作的单位,除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外,同时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扣除相应分值。制定出台《纪检监察业务考核办法》,对乡镇(街道)、各部门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县纪委对年度零审查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向县委建议对纪委书记进行组织调整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取消零审查乡镇(街道)年终评先选优资格,督促其认真履职,扛起责任,发挥作用。
强化执纪审查业务培训。县纪委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实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季度工作汇报制度,集中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组织审查业务培训会,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干事进行集中培训,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开展以案代训,抽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实地培训,切实提高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水平和能力。
规范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街道)督办信访举报、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协助基层纪委摸排问题线索,制定调查方案,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转办乡镇(街道)信访件的督办力度,指导乡镇(街道)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对乡镇(街道)问题线索的研判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反映问题单一,易办易结的,由乡镇(街道)纪委自行调查;较为复杂的,县纪委予以协助,严把执纪审查工作质量。
截止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纪委已立案审查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大操大办、不作为乱作为、“雁过拔毛”等“四风”和“微腐败”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刘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