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反腐败协调常态化 1至9月移送线索22件30人

发布时间:2017-10-25 08:21:22   来源:玉溪市纪委

“1至9月,玉溪市元江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共收到反腐败成员单位移送的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22件30人,其中,县公安局移送8件12人,县检察院移送8件12人,县审计局移送6件6人……”

为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反腐败协调小组整体工作合力,近日,元江县召开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座谈会议。会上通报了2017年1至9月全县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今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情况,征求了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的修改意见,与会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为反腐败工作“把脉支招”“建言献策”进行了交流发言。

自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元江县着力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交、信息查询、联合执纪、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信息共享,执纪联动,形成了查办违纪案件纪委与相关部门“横向联动”,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座谈会上,各成员单位纷纷建言献策,提出要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一要继续强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行季度例会制和半年向县委汇报工作制度。二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的移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对接、信息共享,县委组织部也特别提出要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之间的沟通协调,预防带病提拔。三要进一步加强执纪审工作中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担当,加强对所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反馈。四要高度重视对极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五要完善制度,进一步细化线索移送操作流程,逐步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六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