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雄县综合运用教育监督惩处等措施,扎实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微腐败”信访举报191件,初核161件,立案31件3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督查组,健全责任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督查组定期深入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全县各乡镇(街道)分别在集镇中心、公路沿线以及村(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微腐败”宣传标语,利用LED屏循环滚动播放“微腐败”专项治理宣传视频和标语。组织全县基层党员干部通过电视收看反腐倡廉“微故事”,通过专题会议学习“微腐败”典型案例,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按照“微腐败”专项治理具体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走访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并通过加强网络舆情、审计和巡察方面的问题线索收集和深挖细排“微权力”滥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
强化查处曝光。对“微腐败”问题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坚决果断处置。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对“微腐败”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确保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