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宁县将监督执纪关口前移,通过日常教育、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诫勉谈话等方式,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1至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4人次。
日常教育,推进“源头”防治。注重日常教育,通过日常教育和警示教育双结合的方式,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开展家风家教故事演讲比赛、党规党纪教育走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堂、“一根丝”宣讲团成员讲党课、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打好廉洁“营养剂”。组织全县28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决不饶恕》,将日常教育延伸到最基层,为筑牢拒腐防变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对6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效果,严肃纪律规矩。组织333名党员干部到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目前已在县纪委监察网站曝光53人次。
拓宽渠道,严打“露头”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司法、审计、财政、检察院、公安局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作配合力度,严格落实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和定期报送制度,对报送案件全面排查,着重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线索。县纪委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党风政风监督等相关科室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把在信访举报、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巡察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列入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范围,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据悉,今年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件,处置问题线索122件,立案51件54人,给予23人轻处分。
四种谈话,纠正“苗头”错误。强化提醒谈话、批评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四种谈话机制,在县级领导、县纪委常委与分管(联系)部门、分片监督检查指导单位领导班子、挂钩乡镇领导班子开展提醒谈话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按干管权限分级对所属党员开展提醒谈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函询。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了结36人次,提醒谈话14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