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7-10-23 09:59:46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开展审查,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用党的两项新规履职、尽责、执纪,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构筑辐射全县的“民情直达绿色通道”,已建立了县、乡(镇)、村(社)“三级联动”监督平台,依托互联网,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扶贫领域群众诉求受理中心,依托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站建立职能整合、统一规范、方便快捷的群众诉求工作站(点),构建起集群众诉求受理、办理、监督、反馈功能为一体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监督平台。今年以来全县通过扶贫领域群众诉求工作平台办理群众各方面的诉求48件。

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夯实县、乡、村三级廉政教育阵地基础,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依托电视台、“侨乡红河廉政网”、党建手机报、廉政短信等载体平台,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纪律约束意识。县纪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案说法说纪”活动2次,累计受教育党员干部1600名。指导督促县属部门和乡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9场次,累计有960名基层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推动作风效能建设。深入持续地开展了以“转作风、正风气、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召开了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共有420名领导干部受教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红河热线”群众投诉热点难点问题3件。对各乡镇、县属各单位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考核考评共开展12次,召开约谈会议6次,共有68人(次)领导干部接受约谈。认真按照问责程序对7名因工作监管不力,主体责任履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问责。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节约会议经费,切实转变了会风,提高了会议效率。(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