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1至9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件26人

发布时间:2017-10-23 10:25:57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彝良县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探索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办法,强化督查督办,畅通监督渠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严查快处,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至9月,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3件共2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加强法纪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建立乡村干部分级负责、分层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确保乡村党员干部得到有效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合教学资源,创新培训途径,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乡村干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党规教育;利用身边的事和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法纪和警示教育。

突出扶贫重点领域,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对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的必须严肃查处,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从基层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入手,对用权行为进行梳理,建立基层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使基层干部权力不越权、不错位、不缺位。今年查处的23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15件是扶贫领域方面问题。

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完善村级“三公开”制度建设,把“三务”直晒于阳光之下,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