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32人

发布时间:2017-10-19 09:10:00   来源:普洱市纪委

镇沅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关口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盯住“关键少数”,用实际行动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30件32人,党员干部54件58人。

管住“大多数”,抓牢从严治党执政基础。坚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力气,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进行函询、谈话、诫勉,使得党员止于纪律“底线”,不越法律“红线”。“夕日的同事,如今却成为了反面教材,既让人痛心,又催人警醒。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倍加珍惜当前岗位……”在参观完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的13例本县案例后,一名部门负责人感触。镇沅县注重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定期发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使典型案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尊崇党章,敬畏纪律和规矩的“活教村”。将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内容,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教育引廉、谈话醒廉、典型导廉、案例警廉,为党员干部成长进步“输送”正能量。

盯住“关键少数”,抓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为进一步抓牢抓实“关键少数”管党治党责任,镇沅县相继出台了落实主体责任和落实监督责任的相关规定,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细化,厘清责任清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不完善的单位,对其“一把手”进行提醒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到行动中。“此次纪委对我进行约谈,让我认识到自已的错误,警醒和教育了我,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近日,镇沅县纪委对一名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后,该负责人消除了起初的“小题大做”“功”可以抵“过”等抵触情绪,主动认领了错误。

瞄准“靶心”发力,倒逼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把纪律审查瞄准领导干部这个“靶心”发力,用纪律的“戒尺”衡量领导干部的行为,建立完善问题线索排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排查、研判问题线索。充分整合执纪力量和资源,推行县、乡纪委联合执纪、交叉执纪等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以问责常态督促领导干部慎重对待手中权力,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职责。(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