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十八大以来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四项谈话”1237人次

发布时间:2017-10-19 09:27:59   来源:楚雄州纪委

自“四项谈话”制度开展以来,永仁县纪委挺纪在前,准确把握“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以“四项谈话”制度为抓手,提醒领导干部遵规守纪,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渐成常态,实现了“防微杜渐”,夯实了“两个责任”。

抓实“两个责任”,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县纪委6个纪工委分工负责的44家监督检查单位、9家监督联系单位、16家联系指导单位,运用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方式管住全体党员干部,把“两个责任”贯穿于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工作的全过程,以谈话倒逼责任落实,把谈话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把话谈开,把心谈透,把问题谈明,早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养成“大问题”。自“四项谈话”制度开展以来,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135人次,组织提醒谈话47人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谈话内容“对症下药”。四项谈话制度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弦”。以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尺子的刻度。在谈话过程中,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切入点,讲究方式方法,让其愿意主动讲清自己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教育提醒;责成谈话对象当面就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及时纠正推卸责任、遮掩问题等行为;责令被约谈人或所在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县纪委。自“四项谈话”制度开展以来,共开展函询谈话27人次,诫勉谈话28人次。

建章立制,形成“咬耳扯袖”常态化机制。制定出台《县纪委常委与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永仁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和《推进“四项谈话”制度的通知》等规定,增强了运用“四项谈话”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围绕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班期间工作纪律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