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加大基层正风反腐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力促乡镇(街道)纪(工)委发挥监督作用,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领导包案“破瓶颈”。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县纪委常委每人挂钩联系一个乡镇(街道),对所负责办案区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行“总包干”。定期深入联系乡镇(街道)指导办案工作,帮助解决线索排查、初核立案、证据收集、案件审理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把执纪审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落实。今年以来,包案领导深入乡镇(街道)17次,督办信访举报件31件。
提醒约谈“传压力”。把执纪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县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情况适时跟踪督办,实行一月一提醒、一季度一通报。对执纪审查工作不力、存在执纪审查“空白点”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面对面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传导责任和压力,督促整改落实;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以及对上级交办的案件顶着不办的,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县纪委约谈执纪审查不力纪委书记11人次。
分片协作“补短板”。制定了《乡镇(街道)办案协作区工作方案》,把全县7个乡镇(街道)和19个县直部门分为3个协作片区,由县纪委3个检查室分别协助办案,有效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经验不够、办案阻力及协调难度较大等问题。对部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需要避免“熟人社会”对执纪问责造成干扰的特殊案件,灵活运用“上下联动、交叉办案”手段,由县纪委抽调案发地之外片区的人力、物力协作案件查办或重大问题责任调查处理。1至9月,全县7个乡镇(街道)共立案22件,占全县立案总数的61.11%,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均有自办案件。(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