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发扬“工匠”精神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发布时间:2017-10-13 08:31:33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来,富宁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主业,准确把握党内政治生态“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发挥“工匠”精神,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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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约谈

将党的组织生活和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的重点内容,出台《富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富宁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监管制度,印发《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全县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和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护林”主体责任,把“护林”功夫下在平时。

提高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扬“啄木鸟”精神,及时清除病虫害。按四项谈话制度要求开展谈话1141人次,点名道姓曝光违反“四风”问题7起;开展知识测试5000余人次,组织全县36个单位开展“弘扬良好家风引领时代风尚”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通过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觉悟,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切实把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要求抓实抓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今年来全县共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检查93次,发现问题30余个,整改问题29个。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3件(次),处置各类问题线索66件,立案35件,已结案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李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