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凤庆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做到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事项具体化,挺纪在前,失责必问。全县党纪政纪立案205件245人,问责领导干部65人,不断纯洁党的队伍。
监督检查“零距离”。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促进政令畅通。按月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做到每月必查、逢节必查,聚焦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严查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严查违纪违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问题线索“零暂存”。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强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监督举报方式的知晓率,开通12388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县纪委投诉举报电话和政府网上信访系统的畅通。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机制,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处置,严格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机制,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
乡镇审查“零空白”。厘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主业之外的工作,强化基层监督执纪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确保乡镇纪委在工作中不缺位、不越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下发《乡镇纪委(监察室)纪律审查暂行办法》,督促乡镇严查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涉农资金等方面的违纪问题。2016年以来,乡镇纪委立案审查66件79人,消除了乡镇审查‘零空白’现象。
责任追究“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让“失责必问”成为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推行县纪委常委包片负责制、常委包案制和常委跟踪督办信访件等制度,提高案件查办率;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分析,并实名曝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案件205件245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65人。(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