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墨江县纪委进一步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普洱市委具体规定的执行力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建立机制,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普洱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下发《墨江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墨江县开展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量化指标,突出专项整治实效,及时总结汇报。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报告报县委和市纪委。目前,全县15个乡(镇)、51个部门(单位)、595名领导干部经过学习提高和自检自查,做出不收受“红包”的承诺。
深入基层,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据悉,该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七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深入全县各级各部门及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地点开展随机抽查、走访调查和监督检查,在实地查访的同时接受信访举报,并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据该县纪委相关领导介绍,以后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将成为常态,每年开展至少两次专项纪律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形成领导干部涉嫌违反严禁收受“红包”问题线索清单,及时交县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办理。截至目前,通过信访举报收到的1个问题线索已经处理完毕。
严肃追究,推进监督执纪问责长效化。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三转”要求,紧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对违规违纪行为形成震慑。根据群众举报的1条问题线索,及时启动调查程序,认真核实11名涉案人员的违纪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9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11人收受的5500元“红包”予以收缴县财政。(许正兵)